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,推动各级干部解放思想、狠抓落实,切实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、创新发展的本领、坚韧不拔的精神,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作风保证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1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各级干部要多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事,不搞形象工程、不要虚假政绩、不做表面文章。
2、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、选作风好的人,强化为发展配干部、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,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,继续推进干部交流,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,及时调整工作不力、群众评价不高的干部。
3、坚持求真务实,狠抓落实,对下级和基层的请示,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,不能当场答复的要限时答复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,努力做到当日事当日毕。
4、坚持各项工作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反馈,凡规定和承诺的事项都必须按时间节点推进到位,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责成说明情况,直至问责。
5、切实控减会议数量、规模和时间,力求开短会,减少陪会人员,能利用晚上时间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在白天召开。要多开会办会、协调会,开能解决问题的会,讲短话、讲有实际内容的话,切实提高会议效率。要精简各类简报,严格控制一般性工作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范围。
6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倡导“一线工作法”,坚持到一线了解情况,在一线解决问题,不断提升“三服务”的质效。
7、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,严格限制随行人员数量,不搞边界迎送,镇(区)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同时陪同。坚持厉行节约,县内接待一律从简,县内座谈会、研讨会不张挂欢迎标语,不安排香烟、水果、瓜子等。